从典型案例看什么是“执行不能” 来源:库伦旗人民法院 时间:2023-02-28 浏览:

  “我都已经申请执行了,你们为啥还没把钱给我拿回来?”在执行案件中,很多申请人都会认为只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很快法官就会把钱给送来了,而当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任何财产线索时,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时申请执行人就认为法院“执行不力”,其实,这是执行案件中的“执行不能”,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执行不能”的案件,那么到底什么是“执行不能”?下面这些案例将带你了解“执行不能”。

案例一

李某与胡某附带民事赔偿案

案情简介:

  李某与胡某为邻里关系,两家因房屋中间空地权属问题多年来存在矛盾,在村书记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以空地内的水泥杆为界进行划分,后胡某因空地内的石块搬运问题对李某产生不满,用铁锹砍伤李某面部,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赔偿李某损失共计6.48万元。

  因胡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在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卡、房产、车辆、工商、证券等信息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无法执行赔偿款。胡某家属不愿为其垫付赔偿款,而申请执行人李某为低保户,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为了让李某及时得到治疗,执行干警积极沟通,为李某申请司法救助5万元。因胡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经得李某同意后,依法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行干警通过全面查控,实地走访调查,查实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活困难,属于客观上“执行不能”。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救济制度,对本案申请执行人及时实施救助,有效破解困局,传递司法温情。

案例二

英某与闫某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本院在执行英某与闫某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我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房产、车辆、互联网银行、证券、股权等财产,亦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询关联案件,自2021年以来,被执行人闫某某在我院有11件作为被执行人的终本案件,未履行标的款达350多万元。经约谈申请执行人并告知其本案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对我院的执行情况和查明的事实无异议,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至此,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典型意义:

  本案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例,被执行人在法院有多起被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卡、房产、车辆、工商、证券等信息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面对“执行不能”只能对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但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以后法院就不管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线索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经法院核实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恢复执行,且申请不受时间限制。

  通过案例相信大家对“执行不能”有了一定的了解。

什么是执行不能?

  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这类案件一般称之为“执行不能”案件。

  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法院如何处理?

  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并未置之不理,而是通过严格审查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纳入“终本案件库”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财产必须及时恢复执行,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何防范“执行不能”?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随着司法信息的公开,当事人可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被执行人信息网等网站查看借款人在法院有无诉讼(执行)案件、失信记录等信息。

  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我们在法律行为成立前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可通过设立抵押、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

  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如果我们在起诉之前或者诉讼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时防止对方处分或转移其财产。

  提供执行财产线索或者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执行不能”的原因之一就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一切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如果我们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预期收益、债权、银行账号、有价证券、房产信息、外币账户等。

  申请司法救助,依据相关规定,对于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如符合“申请执行人无收入来源且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或者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及其他条件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通讯员:宁哲

  供稿/库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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